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 蔡姓男子由正義車站搭乘台鐵區間車到高雄車站,卻拒付僅15元的票價,被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,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後,裁罰1000元,蔡男虧大了,因逃票被罰近票價66倍的罰鍰。可抗告。 蔡姓男子是於11月11日9時許由台鐵公司正義車站進站,搭乘區間車途經科工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 蔡姓男子由正義車站搭乘台鐵區間車到高雄車站,卻拒付僅15元的票價,被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,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後,裁罰1000元,蔡男虧大了,因逃票被罰近票價66倍的罰鍰。可抗告。 蔡姓男子是於11月11日9時許由台鐵公司正義車站進站,搭乘區間車途經科工

虧大了 拒付15元車資被依社維法罰千元

2025/12/14 15:01

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/台北報導

蔡姓男子由正義車站搭乘台鐵區間車到高雄車站,卻拒付僅15元的票價,被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,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審理後,裁罰1000元,蔡男虧大了,因逃票被罰近票價66倍的罰鍰。可抗告。

蔡姓男子是於11月11日9時許由台鐵公司正義車站進站,搭乘區間車途經科工館車站、民族車站抵達高雄車站,蔡男在高雄車站欲出站時,經高雄車站站務員確認蔡男無票乘車,勸阻被移送人依規定補票,遭蔡男以沒錢為由拒絕補票,站務員報警處理,鐵路警察局高雄分局認蔡男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定,移送高雄簡易庭裁處。

蔡男在警詢時就自白,更有陳姓證人的證述及鐵公司正義車站、高雄車站之進出站閘門及月台監視器錄影畫面擷圖照片4張。法官審理認為,蔡男所為係無票擅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,不照章補票,符合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9條第2款「無票或不依定價擅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進入遊樂場所,不聽勸阻或不照章補票或補價者」的構成要件,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2千元以下罰鍰。

法官審酌蔡男妨害公共秩序之程度,兼衡其行為之動機、目的、手段、違反之程度及所生之危害等一切情狀,裁罰1000元罰鍰。

照片來源:AI生成

《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》

爭取法庭直播 柯文哲抗告遭高院駁回

假代購真借貸 中纖公司負責人300萬元交保

【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】

免責聲明: 本網站轉載的文章均來源於公開平台,僅供參考。這些文章不代表 MEXC 的觀點或意見。所有版權歸原作者所有。如果您認為任何轉載文章侵犯了第三方權利,請聯絡 service@support.mexc.com 以便將其刪除。MEXC 不對轉載文章的及時性、準確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,並且不對基於此類內容所採取的任何行動或決定承擔責任。轉載材料僅供參考,不構成任何商業、金融、法律和/或稅務決策的建議、認可或依據。